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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06地震受災學生學雜費減免申請自3/28起至4/1止
0206地震受災學生學雜費減免說明: 一.收件地點及時間:進修部辦公室(四期大樓六樓)學生事務組。(申請時間:3/28(一)起至4/1(五)止),逾期或資料不齊恕不受理。 二.申請書請詳實填寫及勾選(如附件),學生及家長須簽名及蓋章(家長其中1位即可),並附相關證明依限繳交。 三.學雜費已先繳全額須「退費」者,務必加附繳費收據正本及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,否則無法退費,若以網路或信用卡繳費無實體收據者,可於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列印繳費收據即可; 注意!貸款生本學期之減免金額其溢貸款項應繳還承貸銀行,不另行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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