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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合格名單已出爐囉!!請同學自行登入校務eCare查詢
說明: 1.查調結果為家戶所得超過70萬或存款利息超過2萬元者,請檢附所有應列計之關係人【105年度所得清單】。 2.查調結果為土地及不動產條件不合格者,請檢附所有應列計之關係人【105年度土地不動產清單】。 二、如有其他弱勢助學相關問題,請洽學生事務組 05-6315076。 備註:申請合格者補助金額統一於第二學期繳費單上扣除。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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