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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清單
106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須知

說明:

一、受理貸款期限:107/02/26至107/03/05完成貸款申請。

    (一)開學日(107年02月26日)請以集體註冊的方式,由班代統一將「臺銀貸款/撥款通知書第二聯」收齊後繳至總務組以利完成註冊程序(個別註冊者請自行繳交);最遲應於開學一週內(107年03月05日)內將貸款通知書繳回,未繳交者視同未辦理就學貸款!!
 
    (二)延修生如需貸款請先行於臺銀申貸期間內至「校務eCare」下載「延(畢)修生就學貸款申請書」至臺銀辦理貸款,並將學校存執第二聯繳回本組。

       (加退選課程結束後,溢貸金額另繳還承貸銀行)
  
    (三)減免生溢貸金額將於結算後繳還承貸銀行,不再另行退費。

二、書籍費3000元可自行決定是否加貸。

※備註:就學貸款請參考繳費收據,若未貸款「學生平安保險、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」之金額,因臺灣銀行手續費問題,進推部將不再代收,煩請同學注意網頁公告並自行列印繳費單至臺灣銀行繳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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