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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須知
說明: 一、受理貸款期限:107/02/26至107/03/05完成貸款申請。 (一)開學日(107年02月26日)請以集體註冊的方式,由班代統一將「臺銀貸款/撥款通知書第二聯」收齊後繳至總務組以利完成註冊程序(個別註冊者請自行繳交);最遲應於開學一週內(107年03月05日)內將貸款通知書繳回,未繳交者視同未辦理就學貸款!! (加退選課程結束後,溢貸金額另繳還承貸銀行) 二、書籍費3000元可自行決定是否加貸。 ※備註:就學貸款請參考繳費收據,若未貸款「學生平安保險、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」之金額,因臺灣銀行手續費問題,進推部將不再代收,煩請同學注意網頁公告並自行列印繳費單至臺灣銀行繳費。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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