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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清單
108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合格名單已出爐囉!!請同學自行登入校務eCare查詢
說明:
一、如對審查結果有疑義者,請檢附學生本人與查調關係人的相關資料至承辦業務單位辦理申覆。
  申覆資料即日起受理至11月27日(三)止,逾期不受理,請務必留意期程。
     1.查調結果為家戶所得超過70萬或存款利息超過2萬元者,請檢附所有應列計之關係人【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】。
     2.查調結果為土地及不動產條件不合格者,請檢附所有應列計之關係人【107年度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】。
二、如有其他弱勢助學相關問題,請洽學生事務組 05-6315076。
備註:申請合格者補助金額統一於第二學期繳費單上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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