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!

分類清單
111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須知

說明:

一、受理貸款期限:112/02/20至112/02/25完成貸款繳交。

    (一)開學日(112年02月20日)請將「臺銀貸款/撥款通知書第二聯」繳至學務組以利完成註冊程序;最遲應於開學一週內(112/02/25)前將貸款通知書繳回,未繳交者視同未辦理就學貸款!!
 
    (二)產學攜手、產學訓專班請以班級為單位,將(一)所列資料統一交由各系承辦人以完成註冊程序。

    (三)延修生如需貸款請先行於臺銀申貸期間內至「校務eCare」下載「延(畢)修生就學貸款申請書」至臺銀辦理貸款,並將學校存執第二聯繳回本組。

       (加退選課程結束後,溢貸金額另繳還承貸銀行)
   
    (四)減免生溢貸金額將於結算後繳還承貸銀行,不再另行退費。

二、書籍費及住宿費可自行決定是否加貸。

備註:106學年度第1學期起電腦與網路實習費列入可貸項目,如本學期未貸網路使用費仍須繳交200元(現金)。

三、住宿費可貸金額:

說明 情況

第一學期

貸款金額

第二學期

貸款金額

全學年

貸款上限

備註
新宿舍或校外住宿 情況一 10,500 10,500 21,000

※住學校新宿舍校外住宿

全學年(上、下學期)總貸金額21,000元

情況二 21,000 0
情況三 0 10,500
舊宿舍 情況一 7,100 7,100 14,200

※住學校舊宿舍

全學年(上、下學期)總貸金額14,200元

情況二 14,200 0
情況三 0 7,100

 

瀏覽數  
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
請輸入此驗證碼 : 9762
Voice Pla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