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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推廣教育課程」歡迎各系所老師同仁申請開課
一、開課地點:虎尾校本部 二、課程類別: (一)非學分班課程以證照班及技能班為主,開課原則為本校教師授課及校內場地為主。 (二)學士學分班課程以高中職畢業或同等學力者為招生對象,免試入學,修讀八十學分,取得與二專同等學力。 (三)碩士學分班課程,大專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者,每學期至多選修九學分。 (四)隨班附讀,依據本校隨班附讀實施辦法辦理,各系、所或教學單位提出隨班附讀之課程及人數,需經所屬學院核可後送本部彙整。 三、講師鐘點費依據本校「推廣教育經費收支管理辦法」辦理。 四、課程使用場地需預先借用,若有衝突,以申請書送至本中心先後順序為依據。 五、法規要點及相關表格請至進修推廣部網頁下載。 六、申請學分班(碩士/學士),請填妥(招生計畫申請表、教師資料表、課程大綱、教學需求表)。 七、申請非學分班、隨班附讀,請填妥(招生計畫申請表、教師資料表、課程大綱、教學需求表)。 八、申請資料請將紙本送至進修推廣部推廣教育中心,電子檔請寄至 nfucec@nfu.edu.tw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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