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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通知(107/06/11至107/07/06 pm5:00止)
說明:
一、學雜費減免受理申請及系統開放時間:107/06/11至107/07/06 PM5:00止
 
(1)06/11起由校務eCare系統登入填寫及列印出申請表,學生及家長均須”簽名加蓋章”(未蓋章視同缺件),並檢附相關證明,於申請期限上班時間內繳交至進修部學務組(郵寄亦可,收件人務必寫「進修推廣部學務組」,且最遲應於07月06日當天到件)。
 
(2)注意!僅登錄系統而未按期至學務組繳件者,等同未辦理減免。逾期則系統關閉,一律恕不受理!非經系統產出之申請表亦不受理!
 
二、各項減免證明須法定有效期間內,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有效期間須為107年1月至12月,請提早向公所社會課申請辦理。
 
三、為配合暑假期間繳費單之製作,未能於本次申請期限提出申請者,於開學後完成註冊再依公告時間補辦理減免退費。
 
四、建議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電子戶籍謄本,方便快速且免費,不需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。內政部戶政司網址:http://www.ris.gov.tw/
 
五、本部上班時間:PM12:00-PM20:30  (暑假期間改為白天上班辦理,星期五為共同暑休日)
 
如有疑問請洽 進修推廣部學務組 (05)631-50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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